关于开展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根据“十四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继续开展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南京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
1.面向全市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中专校、社区学校、街(镇)社区教育中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2.已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斯霞奖”“陶行知奖”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传播知识、塑造新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品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融合、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学任务饱满并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学生,人才培养成绩显著;
5.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有两年以上交流轮岗经历(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不作要求);
推荐评选的单位负责同志,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教育管理理念先进,坚持改革创新,办学成效显著;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任职期间在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依法治校等方面的管理成绩突出。推荐评选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还应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副职任职年限)。
四、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表扬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50名。各区、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推荐上报。
各区推荐人选中,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市属高校推荐人选中,应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校(单位)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拟推荐对象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各区教育局负责区域内学校(单位)的推荐审核工作。在根据推荐名额等额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时,应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学段的学校(单位)和人员的比例,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三)市属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推荐人选直接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市直属学校(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选。
(四)市教育局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经有关会议同意后,对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区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把推荐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正确导向。评选推荐工作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统筹考虑长期担任班主任、偏远乡村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含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融合教育教师及在“双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要向经组织选派、表现突出且连续承担1年以上援派任务和支教工作的教师倾斜。此外,推荐人选时要科学考虑“十四五”期间全市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需要。
(四)严肃评选纪律。各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评选通知要求,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区、该单位参加下一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资格或减少推荐名额。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区、各单位按分配名额,于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成人中专校、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教育中心有关推荐材料报市教育局职社处),过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等);
2.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3.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其中:第1、2项材料各上报1份,第3项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同时,将第2项材料(excel格式)和第3项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njj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区/学校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材料)。
市教育局联系人:黄渭波;联系电话: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2年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总 数 | 校级领导 (不多于) |
玄武区教育局 | 8 | 2 |
秦淮区教育局 | 11 | 2 |
建邺区教育局 | 9 | 2 |
鼓楼区教育局 | 14 | 3 |
栖霞区教育局 | 13 | 3 |
雨花台区教育局 | 8 | 2 |
江宁区教育局 | 25 | 5 |
浦口区教育局 | 6 | 1 |
六合区教育局 | 9 | 2 |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 15 | 3 |
溧水区教育局 | 8 | 2 |
高淳区教育局 | 7 | 1 |
市直属学校(单位) | 9 | 2 |
市属高校 | 6(其中,南京晓庄学院2个、金陵科技学院3个、南京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个) | |
成人中专校、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教育中心 | 2 | |
合 计 | 150 | |
注:(1)市直属学校(单位)的各家具体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人事处通知;
(2)全市成人中专校、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教育中心的各家具体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职社处通知。
